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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 “失守” 触发连锁反应!建工集团董事长和下属被一锅端!

一把手 “失守” 触发连锁反应!建工集团董事长和下属被一锅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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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工 “多米诺” 效应:一把手失守为何引发管理链震荡?
    部分大型建工集团的主要负责人及其管理团队正陆续陷入困境,如同被推倒的多米诺骨牌一般,集团一把手出现失守情况,往往会导致整个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受到动摇。
    重庆建工集团原董事长带坏队伍,多名下属被查
    8 月 5 日,重庆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为深入整治部分党员、干部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一步严肃纪律要求,强化警示震慑效应,扎实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重庆市委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市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了四起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其中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魏福生的问题格外引人关注。
    魏福生在担任集团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期间,面对巡视反馈问题,以 “历史遗留问题” 为借口,并未对整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而是将责任推卸给下属单位,任由问题边改边犯。在党建工作方面,他长期秉持 “重业务、轻党建” 的错误理念,对集团党建工作不管不顾,使得党建工作流于形式。更为严重的是,他自身带头破纪违法,在集团内部形成了不良风气,直接导致多名下属因违纪违法问题被查处,严重破坏了企业的政治生态和经营环境。

    经调查核实,魏福生的问题十分严重。他理想信念丧失,背弃了初心使命,私自阅读有严重政治问题的网络文本,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落实巡视整改要求以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严重失职;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视若无睹,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还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利用手中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时消极懈怠,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将公权力完全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进行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接、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魏福生的所作所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尤其恶劣的是,在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三令五申,大力整治腐败问题,他却依然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极其严重,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必须予以严肃处理。今年5月,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党智勇被查。

    此次重庆市纪委监委对魏福生等典型问题的公开通报,彰显了重庆在整治党员干部作风问题打击腐败行为上的坚定决心。通过对这类典型案例的曝光,旨在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严守纪律底线,切实履行职责,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良好形象。

    2024~2025,多家建工集团高层被查

    2024 - 2025 年建筑领域的反腐风暴确实呈现出范围广、力度大的特点,除了重庆建工集团的系列腐败案件外,浙江、湖南、安徽等多地的大型建工集团高层也密集落马,且案件多呈现 “一把手失守引发连锁反应”“退休后仍被追责”“窝案串案集中” 等典型特征,以下是具体情况:

    海口建工集团原董事长许达昌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例便是一个鲜明例证。许达昌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肆意践踏党纪国法。他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供个人使用,这种公私不分、肆意侵占公共资源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公务秩序;频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觥筹交错间模糊了公与私的界限,为权力寻租埋下了隐患。更为恶劣的是,在项目承揽等关键环节,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大搞权钱交易,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从中收受巨额财物,严重损害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破坏了当地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在安徽:

    合肥建工集团原董事长刘国福所其在任职期间,独断专行,擅自作出违规决策,此举直接致使国有资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同时,他还利用自身在工程承揽等方面的职务便利,大肆谋取私利。

    在湖南:

    湖南建工集团原董事长叶新平虽已退休四年,但终究难逃法律制裁。经过调查,其在位期间大肆进行权钱交易,严重破坏市场秩序与政治生态;不仅如此,还深陷钱色交易的泥沼,道德败坏、行为不端。更为恶劣的是,他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本人职权大肆谋取私利,形成家族式腐败链条。此外,在面对组织审查时,他负隅顽抗、极力对抗,同时还肆意干预工程项目,严重扰乱正常的工程建设秩序。

    在黑龙江:

    齐翔建工集团原董事长刘胜通过成立关联分公司,将集团项目转包牟利,同时还违规出借巨额资金,最终因数罪并罚获刑七年六个月

    这些案件集中暴露了建筑领域工程项目承发包、资金拨付、干部任用等核心环节的权力监督漏洞。而此类密集查处的行动,既清除了行业内的 “硕鼠”,也向外界释放了建筑领域反腐 “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的强烈信号,为规范行业秩序、净化市场环境奠定了基础。

    建筑领域为何容易沦为腐败高发地带?
    建筑项目尤其是市政、交通等公共工程,动辄涉及数亿甚至数十亿元资金,从材料采购到工程款拨付,每个资金流转环节都藏着丰厚利益空间。一方面,部分企业为获取项目或加快资金结算,愿意支付高额回扣;另一方面,相关人员可通过虚增工程量、高套定额、虚报材料价格等方式侵吞资金。例如常州地铁腐败案涉案金额超 1.03 亿元,形成了以核心人物为中心的利益网络,充分体现了巨额资金对腐败分子的诱惑。
    一个建筑项目要历经立项审批、招投标、施工建设、质量检测、竣工验收、资金结算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对应的审批权和裁量权。比如招投标环节,违规围标串标、设置倾向性条款等操作屡见不鲜;施工中,技术方案变更、材料替换等也可成为谋利手段;结算时,虚报工作量、拖延审核来索要好处的情况时有发生。山东高速集团原董事长周勇的腐败行为就贯穿项目全流程,其在高速公路建设、养护等核心业务的多个环节都存在权钱交易,时间跨度长达 17 年。
    如今建筑领域的腐败已从直白的现金贿赂转向更隐蔽的方式。不少腐败分子通过设立 “影子公司”、安排亲属或特定关系人充当代理人等方式,在自身与行贿人之间建立 “防火墙”;还有些人纵容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权让关联企业承接项目,实现利益输送。这种隐性腐败方式既掩盖了权钱交易的实质,又让调查取证时难以直接关联到腐败主体,极大增加了案件查办的难度。
    建筑行业市场竞争激烈,但部分区域存在地方保护、行业壁垒等问题,合规企业获取项目的难度较大。一些企业为抢占市场,放弃合规竞争,转而通过 “围猎” 公职人员和企业高管获取便利。他们通过违规吃喝、赠送财物甚至美色诱惑等方式拉近关系,从最初的 “感情培养” 逐渐演变为深度利益捆绑。而部分干部从被动接受 “围猎” 到主动勾结,最终形成内外沆瀣一气的腐败生态,比如有些不法施工队通过绑定项目负责人,长期垄断相关区域的小型工程,形成固定腐败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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