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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25 年修订)》发布,重塑行业格局

重磅!《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25 年修订)》发布,重塑行业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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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国建筑业协会正式印发《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25 年修订)》,对 2021 年版进行系统性升级,立足行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在评选周期、工程范围、申报机制、评审流程等多维度作出重要调整,进一步强化奖项权威性与引领性。 

    评选周期与规模调整,适配行业发展新节奏

    评选表彰周期从每两年一次延长至每三年一次,获奖工程数额由 “原则上控制在 240 项左右” 提升至 “控制在 300 项以内”,颁奖大会同步调整为三年一届。此举既顺应建筑业规模扩张带来的项目增量,也为区域间优质工程申报资源均衡分配提供制度保障。

    申报范围拓宽,紧跟国家战略步伐

    首次明确支持城市更新工程申报,老旧小区改造、历史建筑修缮、片区功能提升等项目纳入评选,契合 “城市更新行动” 战略。新增总投资 20 亿元以上同一立项群体建筑工程申报条款,覆盖大型综合性项目,评选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申报机制优化,聚焦质量与创新

    推荐机制依据 “建筑业发展水平、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历年创优实际情况” 科学调整,鼓励欠发达地区及中小企业参与,推动区域均衡发展。质量管控要求细化,工程需满足 “绿色、节能、环保” 标准及 “最高等级评价”,未开展优质结构工程评选地区加强过程检查。智能化等新技术参建单位分包合同占比要求从 10% 降至 5%,加速行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

    大型工程申报规则精细化,联合承包更完善

    对分标段发包工程按投资规模分档设定申报条件,20 - 50 亿元工程承建单位合同价占比需达 10% 以上,50 - 100 亿元工程为 7.5% 以上,100 亿元以上超大型工程最低至 5%。共同申报承建单位总数原则不超 10 个,超 1 亿元但不满足承建条件的分标段施工单位可申报参建单位,避免优质工程因规模受限被排除。

    评审审定流程升级,特殊工程有章可循

    评审采用记名投票,审定程序由会长会议升级为会长全体会议,提升评选透明度与决策严谨性。针对中央重点、涉密、境外援助等特殊工程,新增 “建设单位特别推荐 + 专家组现场复查 + 会长办公会议审议” 专项流程,确保规范性与灵活性兼具。

    此次修订释放三大行业信号:建筑业加速从 “增量建设” 转向 “存量提质”;科技创新驱动成为发展核心动力;区域均衡化推进助力行业协同发展。2025 年鲁班奖申报工作将依据新办法启动,具体细则可登录 “中国建筑业协会网” 查询。各建筑企业应把握机遇,顺应新规导向,打造更多精品工程,为建设 “质量强国” 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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