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工程的人,谁没被材料暴涨狠狠背刺过?

翻出 2021 年的项目档案,至今仍替总包朋友老张意难平。那年疫情反复、全球大宗商品疯涨,钢材价格从 4000 多直冲 6000 多,一吨疯涨近 2000 元。老张赶在风口接了个厂房项目,为拿项目签了固定总价合同,开工仅两个月,3000 吨钢材直接多花 600 万!

拿着合同找甲方调差,对方一句 “固定总价,风险自负”就把人堵死。老张为保工期只能硬扛窟窿,几百万利润瞬间变亏损,两年辛苦全白费。

但我必须说:他不是输在市场,是输在不懂法!

太多造价人、项目经理陷入误区:签了固定总价,材料涨价只能打碎牙往肚里咽。大错特错!今天把压箱底的材料调差 3 大杀手锏教给你,哪怕合同再 “死”,用对这三招,甲方也得乖乖掏钱。

第一招:国标 5% 红线,打破 “无限风险” 霸王条款

甲方最爱拿 “材料价格波动全由施工方承担” 压人,别被唬住!法律从没规定施工方要无限兜底。

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第 9.8 节: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在合同中约定价格变化幅度;无约定时,单价变化超 5%,超出部分必须调整。

核心逻辑:

涨幅≤5%:施工方自行承担,合情合理;涨幅>5%:超出部分甲方必须买单,疫情期涨 40%,35% 的差价绝不能自己扛!

合同里 “所有风险由施工方承担” 的条款,在司法实践中常被认定为显失公平,根本站不住脚。‍

谈判话术直接用:“依据 GB 50500-2013 第 9.8.2 条,钢材涨幅已超 5% 风险红线,申请对超出部分依规调差。”

第二招:情势变更尚方宝剑,击穿 “死合同”

遇到政府 / 国企项目,更有底气!住建部建办市〔2020〕5 号文明确:因人工、材料、机械大幅涨价,发承包双方应实事求是协商调整造价。

这背后是《民法典》第 533 条的情势变更原则:合同成立后,发生订立时无法预见、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显失公平的,受损失方可要求重新协商。

2021 年钢材暴涨,是疫情引发的黑天鹅事件,绝非正常市场波动!多地高院判例已明确:此类极端涨价适用情势变更,施工方有权主张调差。法律讲的是公平,不是死抠合同字眼。

第三招:死磕工期延误,精准反杀甲方

这是造价高手的隐藏杀招:材料涨价,往往是工期拖太久导致!

只要工期延误责任在甲方 —— 图纸滞后、进度款逾期、指令变更、不可抗力等,延误期内的材料涨价,全额由甲方承担!

算账逻辑一目了然:

原计划:1-3 月施工,钢筋 4000 元 / 吨;

实际:因甲方原因停工 3 个月,4-6 月施工,钢筋 6000 元 / 吨;

2000 元 / 吨差价,全是甲方责任,一分不用你掏!

实操必备:材料调差联系单・直接复制改

别光懂理论,发函才是关键!这段核心话术,遇到涨价直接用:

致:【建设单位名称】关于【项目名称】工程材料调差事宜,我司特此致函。自【具体时间】起,受宏观市场环境影响,本工程主要材料(钢筋、混凝土等)价格异常暴涨,截至目前钢筋涨幅达【具体百分比】,远超合同约定【具体百分比】风险幅度,亦超出正常商业风险范畴。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 第 9.8.2 条及《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本着公平合理、风险共担原则,我司申请对超出风险幅度的材料价格予以调差。若不予调整,将导致项目成本严重失衡,直接影响后续工程进度与质量。望贵司重视,尽快确认调差方案。

写在最后
做工程赚的是血汗钱,每一分利润都来之不易。市场波动不可怕,不懂用法律保护自己才最吃亏。

固定总价不是 “霸王条款”,材料暴涨也不是 “自认倒霉”。记住这 3 招,守住 5% 红线、用好情势变更、死磕工期责任,该要的钱,一分都不能少!

【免责声明】:筑木通发布的原创及转载内容,仅供客户参考,不作为决策建议。原创内容版权归筑木通所有,转载需取得筑木通书面授权,且筑木通保留对任何侵权行为和有悖原创内容原意的引用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转载内容来源于网络,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方便学习与交流,并不代表筑木通赞同其观点及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申请授权及投诉,请联系筑木通(400-6000-198)处理。 

廊坊大地木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年营业额(万元):30000

镇江天弘木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 注册资本:1600万元 年营业额(万元):13000

太仓天弘木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4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年营业额(万元):30000

六安市振洲木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 注册资本:200万元 年营业额(万元):9000

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可以直接拨打电话或者添加商务微信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