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2026年首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此次名单中,共有14家企业被集中曝光,其中7家建筑施工企业因严重欠薪行为被列入省建筑市场“黑名单”,并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展示,依法受到多重限制。
14家企业欠薪金额超千万,建筑领域成“重灾区”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公告,此次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14家企业分布于建筑施工、劳务分包、百货商贸等多个行业,涉及拖欠劳动者人数最多达127人,单笔欠薪最高金额达353.7万元。
其中,中豪正宇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拖欠127名劳动者劳动报酬231.4715万元;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拖欠1名劳动者劳动报酬27.821万元;安阳赫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20名劳动者劳动报酬11.81万元;河南省海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81名劳动者劳动报酬353.7万元,为此次名单中金额最大的一笔;南乐县百佳百货有限公司拖欠70名劳动者劳动报酬76.2237万元;方城县宸航工贸有限公司拖欠70名劳动者劳动报酬17.122万元;贵州省金元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52名劳动者劳动报酬190万元;河南端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2名劳动者劳动报酬1.0392万元;商丘市和盛电源有限公司拖欠67名劳动者劳动报酬87.8377万元;柘城县富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13名劳动者劳动报酬18.23万元。
从违法事实来看,这些企业均存在未依法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拒不履行工资支付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人社部门在依法作出列入决定后,名单企业将面临为期三年的联合惩戒。
“黑名单”惩戒力度升级,企业多处受限寸步难行
在此次跨部门联动中,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加强协调配合,将2026年第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中的7家建筑施工企业同步列入省建筑市场“黑名单”,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展示,依法限制其资质申报、参与投标、评奖评优等。
根据相关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的企业将受到多重严厉限制:暂停受理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延续等申报业务;限制参与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取消行业内各类评优评先及政策扶持资格。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信息通过省公共平台向社会公布,并推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管理期限为自被列入名单之日起1年。被列入“黑榜”的单位和个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修复失信行为且在管理期限内未再次发生符合列入情形行为的,方可申请移出名单。
2025年12月4日修订通过、202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惩戒名单”的企业,属于应当列为建筑市场重点监管对象的情形之一,并强调住建部门应根据信用状况实行分类管理,依法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源头治理制度先行,“一金三制”筑牢防欠根基
建筑农民工是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保障其工资支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与家庭生计。近年来,河南坚持源头治理、联合惩戒、信用约束相结合,常态化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排查整治,严格落实保障制度,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转嫁用工责任、克扣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
在制度层面,河南省重点推进“一金三制”的全面落实。所谓“一金三制”,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以及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落实这些制度,未落实的将被列为建筑市场一般不良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开1年。
各地在落实过程中纷纷探索创新举措。济源示范区在企业项目部设立农民工工资登记处,将问题解决在工地一线,农民工维权路径更短、方式更直接。据悉,自5月底问题出现至7月初农民工工资登记处设立,某企业项目部共解决30余名农民工的欠薪问题,助推形成了“综治中心发现指导、企业主体建立机制、双方对接闭环处理”的治理新模式。
刑法严惩恶意欠薪,以案说法强化警示教育
在河南各地人社部门发布的公告中,“逾期未履行”成为欠薪企业面临的共同后果。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仍不支付的,将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
部分典型案例中,人社部门在限期整改指令、行政处理决定、行政处罚决定均被拒不履行后,最终将企业列入失信名单,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责。
有劳动保障专家指出,将欠薪企业列入失信“黑名单”,并在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展示,通过“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大幅提升了违法成本,对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引导企业自觉履行工资支付义务具有重要作用。
下一步,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持续加强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等部门的联动,进一步规范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市场秩序,坚决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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