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科技大学雄安校区第二组团项目-主教学楼及学科用房C、D 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
有限公司北京科技大学雄安校区第二组团项目-主教学楼及学科用房C、D 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及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模板、白松木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2.6《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2.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包括1-1#主教学楼、1-11#学科用房C楼、1-12#学科用房D楼,共计三栋单体,总建筑面积8968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0555㎡,
地下建筑面积29133㎡,计划工期5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7月28日,计划竣工时间为2027年2月13日。
详细清单、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包件划分见附表一。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的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应能力。
4.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
标的供应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
;具有招标标的供应经验的☑制造商、制造商、☑代理商、代理商、☑经销商、经销商、□□服务提供商服务提供商。。
4.1.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以国家税务局官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当地税
务局官网查询未联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人身份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应提供【1】份【2023-2025】年任意年
度((□□经审计)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扫描件(对小微企业的现金流量表不做强制要求)。
4.1.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标的物的制造商,具有与招标物资需求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商的资质证书如下:
营业执照,财务报表,国内工程建设项目真实有效的标的物的供应业绩等相关资料。
4.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应提供【1】份【2023-2025】年度内的专业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对应包件内投标物资质量合格检验检测
报告。
4.1.5.供应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1】份【2023-2025】年度内的国内工程建设项目真实有效的标的物的供应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
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商贸公司之间的物资流通业绩的不计入有效业绩范围)。
4.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企业当前
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当前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无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贿犯罪记录。应提供应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
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两个平台中任选其一,提供至少一份查验结果。
4.1.7.其他要求:
(1)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
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得参与投标。
(2)对制造商授权书等资料的要求:☑无要求;无要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专业生产厂家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其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
件格式,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与制造商签订的投标产品的合法经销授
权文件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的投标产品采购合同复印件。
(3)最大中标能力的约定:□无要求;□无要求;☑同一投标人在同一物资中最多可中标 *个包件,即同一投标人在同类物资划分的不同包件同时拟推
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按照“招标人成本最小原则”,其余包件往后顺延推荐。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制造商与代理商(经销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注:本招标文件中的“□”,未勾选的,即为未要求。
4.1.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址、招标文件下载IP地址、投标文件上传IP地址、投标联系人、投标联系电话、企业年报预留的联系
电话、邮箱等完全相同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相同的、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存在关联关系的、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等情形的、同一人在两
家及以上公司任职的,否决其投标。
6.2.2电子保函
电子保函请于开标前【一】日前将电子保函扫描件发送至邮箱:874204664@qq.com,并电话告知招标组织单位。
6.2.3保函的格式6.2.3保函的格式
投标保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
保函形式:银行见索即付保函。
保函受益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科技大学雄安校区第二组团项目-主教学楼及学科用房C、D 项目经理部”。
投标保函扫描件请附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保函处。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8日上午10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开评标,投标人开标前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
价并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7.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
知或补遗。
7.5系统线上开标后20分钟内,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二期)进行投标报价的签字确认,逾期未签字
确认的,视为确认无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zgztb.zbytb.com/)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科技大学雄安校区主楼项目
联系人:李建国
电话:15933782299
电子邮箱:351900184@qq.com
缴纳保证金及平台操作联系人:张静
电话:13611306716
电子邮箱:874204664@qq.com
10.问题反馈10.问题反馈
招投标双方应严格遵守招标采购相关法律和规定,维护良好的招标采购市场环境。
招标方不得擅自以与招标文件约定不一致的内容或信息劝止供应商参与投标,供应商凡遇到有违公平采购的问题,请保存证据并及时向招标
组织单位反馈反馈,招标组织单位在接到反馈后,将依照规程给予客观、公正的处理处理结果,并以保密反馈人信息的形式,对处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以切实
行动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以及招标采购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科技大学雄安校区第二组团项目-主教学楼
及学科用房C、D 项目经理部
公告源网址:https://eproport.crecgec.com/#/notice/notice-detail?projectId=EpuLeg4S4obGk52qp5-KfY6UtBVa3VnHCWI&tenantId=1&indexnumber=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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