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对惠阳区消防救援指挥中心、象岭消防救援站、消防救援物资储备站建设项目(一期)模板木枋采购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能提供优质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及洽谈采购合作事宜。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惠阳区消防救援指挥中心、象岭消防救援站、消防救援物资储备站建设项目(一期)
2.工程地址: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道象岭地段
3.工程简述:项目用地面积104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0791.93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象岭消防救援站、备勤楼、指挥中心、地下室、训练塔及附属配套设施。
本次招标材料:模板木枋
限定品牌:/
序号 | 分项名称 | 项目特征 | 计量 | 暂定 | 备注 |
1 | 模板 | 1830*915*13mm | 张 | 8000 | 红模板 |
2 | 木枋 | 40*90mm | m³ | 200 | 国产松木、杉木 |
质量要求:合格
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每月20日双方对账,招标人在每次对账后30日内支付该笔对账金额的70%,全部供货完成后支付至80%,结算办理完成后6个月内支付至100%。
二、报名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并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并最新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
2.相应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要求齐全,能提供与投标物资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股份公司所属单位合作过,合作记录良好,整体服务水平高,具备大规模供货能力的供应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未发生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诉讼情况。投标人应具备较强的资源组织能力、供货能力、抗风险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资金实力。投标方应随时接受招标方对投标方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检查。
6.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政府采购法》、《中华人名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8.符合上述条件,经项目及公司审查合格后为合格的投标人。
三、招标方式:
1.在阅读本招标公告并网络报名后,需将招标公告附件中所列资料按表中
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盖章后电子版文件打包上传至云筑网(www.yzw.cn),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未上传至云筑网(www.yzw.cn)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2.招标文件的获取:经资格审查入围的报名单位,将在云筑网对其发放招标文件,入围单位登录云筑网(www.yzw.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依据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进行网上投标并上传相关附件。
3.投标人被平台识别为关联交易方的视为串标,该投标人投标均无效。
四、报名截止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9月5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8日10时00分。本招标公告约定时间为计划时间,具体时间以云筑网(www.yzw.cn)设置报名截止时间为准。请意愿参加的单位登录云筑网(www.yzw.cn)参加报名。
五、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亚茹
联系电话:13031930411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三和街道湾东智谷科创产业园东北246米中建六局项目部
六、分供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1.被工程局及我司标记不良行为/禁用的分供商,未获得重新认证许可的;
2.资质和业绩不符合相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3.涉及与“中建”商标侵权的企业;
4.各分供商单位股东及企业间是否存在关联(存在法人、高管交叉任职、控股的投标企业一律视为关联),关联单位仅一家分供商可入围;
5.企业资信、资质不符合要求的;
6.与我司有恶意诉讼、投诉行为的;
7.是工程局/我司不合格分供商的;
8.参与投标的分供商,如出现上述第2条情形,但还尚未被评价为不良行为分供商的;
9.被国家或地方等政府单位列入不良信用企业名单或被金融机构列入黑名单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
七、如分供商发生下列情形,禁止其参与投标,并将其在“云筑网”上列为不良行为分供商,直到重新判定为合格分供商后方可继续使用:
1.违反《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的;
2.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如造假、行贿、围标、串标、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等采用不正当手段抵毁、排挤其他分供商的;
3.发生报名通过资审后,不参与报价或不按照要求报价造成流标情况的;
4.发生以他人名义报价,提供虚假资料,隐瞒真实情况,进入公司合格供方名录的;
5.发生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争,以低报价获取议标调价资格后,无正当理由调增报价,扰乱招标秩序的;
6.发生其他恶意投标行为或客观上对采购活动带来严重不利影响的其他一切行为的;
7.发生中标后未按要求及时签订分包及供货合同、拒绝签订合同的、要求变更条款签订合同、无法按要求开具税票、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的;
8.发生履约过程中不按要求供货、不按要求施工、劳动力明显不足等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供应能力出现重大问题的;
9.发生履约能力差,工期不能满足要求、管理能力不符合要求、不服从现场管理的,以及在施工现场内出现较大、重大、特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的;
10.发生恶意闹事、恶意讨薪、恶意索赔、不配合办理结算等情形的;
11.发生与工程局、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发生纠纷、投诉、诉讼或仲裁的;
12.发生产品出现重大质量或其他问题,给企业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13.发生拒绝企业有关部门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的;
14.被国家或地方等专业媒体披露有违法行为或者生产、供应不合格产品、半成品或假冒伪劣产品的;
15.被国家或地方等政府单位列入不良信用企业名单的;
16.其他违反企业管理规定、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
八、投诉方式:
【 对于因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或投诉,乙方可通过中建系统账款投诉平台:https://ts.yzw.cn/complaint进行提交。甲方将在收到乙方的投诉后,对乙方的投诉进行初步审查,并尽快与乙方取得联系以进一步了解详情。因不可抗力或第三方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处理投诉的情况,甲方将尽快通知乙方,并尽力协调解决问题。】
附件:首次合作供方资信文件目录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日
免责声明:筑木通发布的原创及转载内容,仅供客户参考,不作为决策建议。原创内容版权归筑木通所有,转载需取得筑木通书面授权,且筑木通保留对任何侵权行为和有悖原创内容原意的引用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转载内容来源于网络,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方便学习与交流,并不代表筑木通赞同其观点及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申请授权及投诉,请联系筑木通(400-6000-198)处理。